樟树洲上宅基地依法拆除,拆迁,补偿政策都

一、实施农村宅基地改革的重大意义

农村宅基地改革,是整个中央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也看到目前农村村庄规划乱、土地利用率不高,实施农村宅基地改革,目的是消灭空心村、建设秀美乡村、合理规划农村建房、节约土地资源、盘活土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以及解决农村建房用地矛盾。

二、宅基地改革的拆除对象

  全面实施农村宅基地改革,上级有要求、有部署、有安排,特别是洲上乡“人多地少”的基本乡情,也顺应全乡广大群众的期盼。具体对洲上乡而言,宅改拆除对象主要分两类:

第一类是村内户外厕所、废弃的畜禽舍、倒塌的住房、无人居住的旧房、有人居住但不只一处住房的旧房(一定程度破损且房主子女有住房)、堵塞村庄主巷道的旧房等六种情况。

第二类是村庄形成空心村,房屋结构还好的老屋旧屋,且房主一户多宅,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多余房屋原则上必须拆除。

三、宅基地改革的相关政策

第一类情况必须无条件拆除,乡政府、村委不予任何补偿;第二类,年前开始,市土管局就聘请了专业队伍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房屋确权,年初中央政策已出台,也就是为一户一宅工作做准备。如果一户有多套房屋的只确权一套,其余只登记不确权。多余的旧房原则上也必须拆除,特别是形成空心村的老屋更加需要拆除。

房屋拆除后,空出的宅基地按政策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统一规划,符合规划可以建房的地块,由本村符合条件建房的村民写出建房申请:①是该地块拆房人优先获批还是择位竞价,由村民理事会决定。②如果多人申请同一地块建房,土地不够,那么择位竞价,相当于竞拍,也就是上级政策所说的“无偿退出有偿使用”。

非本村村民或户口迁走的人员,继承的房屋被拆后,如有意愿建房,根据本村实际,可由理事会做决定,在符合规划的原则下可以获批。但要交有偿使用费,办集体证。比如原来继承的房屋为60㎡,现在要建㎡,那么要交40㎡的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由村民理事会决定,收入归村集体所有。

“一户一宅”,上面政策规定,农村建房占地面积不能超过㎡(含厨房、厕所等附房)。超出部分根据其超起征面积实行阶梯式计费。超出面积1—50㎡部分,按每年10元/㎡交纳有偿使用费;超出51—㎡部分,按每年15元/㎡交纳有偿使用费,以此类推。有偿使用费由村理事会负责收取,收入归村集体所有。

“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其中涉及“多户一宅”的在其他户都有退出意愿的情况下,不愿退出的须交纳整栋宅基地的有偿使用费。此外,如果一宅部分超起征面积的,超过部分与多宅部分累计按照阶梯式计费;一宅未超起征面积的,多宅部分全部按照阶梯式计费,不扣除一宅不足面积部分。

第一类涉及到的拆除按照上级政策和要求,必须全部拆除。各村委做好宣传引导,村集体严格落实,如果有对象执意不拆,市、乡两级将指导村民理事会,由村民理事会决议是否强制拆除。第二类涉及到的对象不想拆除,那么就要对其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收取标准由村理事会决定,收入归村集体所有。

中共洲上乡委员会 洲上乡人民政府

更多樟树最新房产信息

免费发布、查看房源或求购信息

长按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aimane.com/hmfb/492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