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钓锦标赛middot

浙江省海钓锦标赛·台州站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钓鱼协会

台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台州市钓鱼协会

玉环市大鹿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玉环市钓鱼协会

三、协办单位

玉环市鸡山乡披山村委会

台州市路桥区钓鱼协会

温岭市钓鱼协会

三门县钓鱼协会

四、营运单位

浙江畅游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赞助单位

辽宁众信钓鱼用品有限公司

玉环环洋渔具行

温州市shimano打火机

六、媒体支持

湖南快乐垂钓频道、四海钓鱼频道、《中国钓鱼》杂志、《户外钓鱼》杂志、《钓鱼人》杂志、鱼乐浙江、钓多多APP、台州电视台、台州日报、台州体育网、快乐垂钓·上鱼直播、虎牙直播、YY直播、斗鱼直播、台州市体育摄影协会。

七、竞赛日期

年7月8日—7月11日

八、比赛地点

玉环市大鹿岛、披山岛钓区

九、比赛项目

(一)浮游矶钓对象鱼(鲷类)团体总重量赛

(二)浮游矶钓对象鱼(鲷类)个人总重量赛

(三)浮游矶钓对象鱼(鲷类)个人单尾重量赛

(四)浮游矶钓非对象鱼(杂鱼类)个人单尾重量赛

十、参赛单位

舟山、宁波、温州、台州四个浙江省海钓锦标赛承办单位各四支代表队,省钓协二支代表队,省内其它市协会各一支代表队(以上代表队运动员必须是浙江省钓鱼协会个人会员),赞助、邀请(港、澳、台地区,韩国,其它省市)和单位代表队等,合计30支代表队,每队2名,共60名运动员。

十一、比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全部采用浮游矶钓法,每天一场,第一天4-6小时,第二天4-6小时,共计2天。

(二)钓具(料桶)自备,每人限一竿一线一钩,备用竿不得同时入水,自钓自取。

(三)比赛采用抽签轮赛方式,所有选手均由抽签决定赛区、钓位和上礁顺序。

(四)为保证赛事公平公正,大会组委会统一提供每位运动员每场比赛饵料:三砖三粉,钓饵由参赛运动员自备,但每天总量不得超过1.5公斤(活饵只限用海蜈蚣)。如发现超量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

(五)绿色环保,文明钓鱼,生活垃圾要随身带回。20厘米以内(头至尾尖)的对象鱼获、克以内的斑类等鱼种必须放生,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违者取消比赛成绩乃至取消比赛资格和团体成绩。

(六)运动员参赛时必须身着救生衣和防滑鞋,否则谢绝参赛。

(七)运动员所钓所有鱼获,必须在比赛结束上船时交与裁判员装袋封存,其它方式一律无效。

十二、成绩计算办法

(一)个人总重量成绩按两天分区所得积分之和计算。得分少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按单场得分少者名次列前,如还相等,则以个人两场总重量来评定,重量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团体总重量成绩按全队得分之和计算,如相等,则以个人单场得分少者列前,以此类推。

(三)单尾对象鱼(鲷类),是按每个人两天中所钓获对象鱼中最重一尾计算,排列名次。

(四)单尾重非对象鱼(杂鱼)是按每个人两天中所钓获非对象鱼中最重一尾计算。河豚鱿鱼海鳗类不记成绩。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奖金总计元(人民币)。具体奖项、奖金分配如下:

(一)对象鱼团体总重量取前六名,颁发奖杯和奖金

第一名元第四名元

第二名元第五名元

第三名元第六名元

(二)对象鱼(鲷类)个人总重量录取前十二名,前六名颁发奖杯和奖金,七—十二名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一名:元第七名:2元

第二名:元第八名:元

第三名:0元第九名:元

第四名:元第十名:元

第五名:3元第十一名:元

第六名:元第十二名:元

(三)对象鱼(鲷类)个人单尾重录取前三名,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一名:元

第二名:元

第三名:元

(四)非对象鱼(杂鱼类)个人单尾重录取前三名,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一名:元

第二名:元

第三名:元

(五)超鲷类鱼记录取一名,颁发奖杯和奖金元(2.89kg)

(六)个人总重量前30名记浙江省海钓大师积分,其他获20分竞赛分。获奖运动员需依法纳税。

十四、运动员资格审查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从事海钓运动且身体健康的专业海钓者或知名人士、企业家。省内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浙江省钓鱼协会会员,由省钓协审查。赞助和特邀单位由台州市钓鱼协会负责邀请。

十五、报名、报到、离会

(一)报名

1.请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于年6月30日15:30前报至浙江省钓鱼协会,同时上报电子表格,E-mail:45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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